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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律师《新安晚报》法律连线点评集2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08-18     浏览次数:8    

该怎样把房子留给女儿?


前两天家住东门的柳大娘来到栏目:柳大娘70多岁了,前段时间,他们厂里可以优惠购买二手房,柳大娘因经济条件比较拮据没有购买,而是让小女儿出钱用柳大娘的名义低价购买了,房产证上是柳大娘的名字。柳大娘认为购房款是小女儿一个人出,产权应该归小女儿所有。但她担心去世之后房子会引起家庭矛盾,请问律师怎样才能够避免家庭纷争?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杨静律师答疑:

柳大娘可以通过很多方式将房产留给小女儿,介绍两种方法:

其一: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柳大娘如果想将房产留给小女儿,可以通过和丈夫共同书写遗嘱的方式处理。遗嘱上载明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一人。

其二,既然该房产是由柳大娘的小女儿出资购买,只是登记在柳大娘的名下。柳大娘可以召集家庭成员,共同书写一个书面材料,载明该房产由柳大娘小女儿具体出资购买的经过,该房产今后与他人无关,系柳大娘小女儿的财产,由所有的家庭成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