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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十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01-04     浏览次数:8    

  ——1——

  法律法规的重新调整

      

  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正式实施。近年来,随着一些措施的逐步落实,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高发态势逐渐得以遏制。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法律政策适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实践中认识不一。如何准确适用相关条款,亟须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解释通过明确“偷盗婴幼儿”“阻碍解救”等法律概念的含义,列举数罪并罚情形,体现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从严惩治的精神。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总则对规范和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义务作用重大,其中多个条款涉及胎儿、儿童、未成年人,例如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线调整为八周岁以及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其中,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区别儿童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这意味着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就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创新机制的不断完善

      

  每年到了年底,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们又要开始纠结“考核”那些事儿,检察官们也很头疼,做了那么多帮教关爱工作怎么不算数呢?别着急,让未检部门检察官们“喜大普奔”的好消息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印发啦!这份干货满满的“意见”符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要求,改变单纯以办案数量评价工作的做法,以工作质量和帮教效果为核心,涵盖少捕慎诉、特殊制度、教育挽救、犯罪预防、法律监督、权益维护等内容,体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绩和成效,引导和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对于孩子来说,一旦进入到司法程序中,就必定代表着“特殊对待”。孩子的事情不能怕繁琐,更需要多方共同搭建一个保护的平台。2017年,上海普陀法院首次探索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并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特殊儿童保护的离婚纠纷,由于部分婚姻当事人只关注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共同财产的分割,常常忽略甚至侵占未成年子女权益。为更好地保障涉案儿童权益,普陀法院借鉴域外的独立代表人制度,聘请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两位工作人员作为儿童权益代表人,由他们在有需要的案件中代表未成年人,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直接参与诉讼。儿童权益代表人的设置让孩子能够直接参与诉讼,表达其身份、财产权益的诉求,在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的同时,切实保障了涉案儿童权益。

   

  ——3——

  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信息的公开

      

  2017年,“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公开信息”的制度开始推到舆论的前沿。12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对4起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被告人不仅领到了刑期,他们的信息还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并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据了解,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在江苏省尚属首次,但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多个地区曾探索类似做法。2016年6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7年8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全国首个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

      

  对此政策,来自一线的工作人员和一些法学家认为,公开犯罪人员信息、设置行业禁入是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保护犯罪人员权利之间作出的“不得已的正义”选择,对于地方探索试点应持鼓励态度。

   

  ——4——

  撤销监护权远离“渣”父母

      

  父母不尽责,撤销监护权。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这样的案例逐渐多了起来。2017年10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西城区民政局申请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一案进行了宣判。该案是北京市首例民政部门作为申请人要求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也是北京市首例法院判决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案件。小芳(化名)的养母李某,长期对她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强迫其彻夜捡拾废品导致睡眠严重不足,影响休息、学习。且李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其男友王某对小芳进行暴力殴打,并导致小芳多次遭受他人犯罪侵害,处于危困状态。因为不存在其他依法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个人或组织,西城区民政局所属的西城区救助管理咨询站作为临时庇护机构,近一年来对小芳给予了临时监护、生活照料、学习帮助等照顾。

     

   2017年11月23日,一起由共青团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据媒体报道,丽丽(化名)长期被亲生父亲不法侵害,母亲顾忌外人看法,没有报警。2017年2月,丽丽鼓足勇气,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丽丽的父亲李某被刑拘。据了解,这是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以来,成都市首例依据该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目前,孩子唯一的监护人是母亲。随着撤销监护权的案例越来越多,“孩子是我的,我可以随意打骂、支配”的情况得到了遏制。

   

  ——5——

  对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福利与保护升级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了保障儿童权益,关爱留守儿童首次进入最高层政策文件。这体现了党和国家最高决策层对儿童成长的持续关注,也预示着国家在儿童福利与保护方面将有持续增加的工作投入。

      

  2017年10月,民政部安排部署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上线工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该系统实现了与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数据更新、比对核实、组合查询、定期通报、实时报送等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平台支撑和有效的技术保障,对实现对留守儿童的精准关爱、精准帮扶、精准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7年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在省级民政部门率先成立首家儿童福利和保护处,服务对象从以前重点服务孤儿、弃婴,到如今已扩展至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打拐解救等各类困境儿童约2.5万人。未来将全面服务全市280万常住儿童。

      

  此外,义务教育督导新规出台,我国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发布,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问题受到特别重视⋯⋯

   

  ——6——

  社会重任“责”当先

  家庭教育是关键

      

  2017年,有一项让家长陷入恐慌的“游戏”在孩子们之间流行起来——通过建立群组织,用50天的时间完成各种各样的自残任务,挑战自己的极限,最终诱导青少年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游戏”流行背后透露出的隐患,不只是孩子身心健康的问题,还有家庭教育问题和社会的责任问题。

      

  网络游戏《王者荣耀》走红,玩家低龄化的现象备受关注。2017年7月2日,腾讯公司发布消息称,将于7月4日以《王者荣耀》为试点,率先推出最严防沉迷系统措施,限制未成年人每天登录时长。按新规,12岁以下(含12岁)的未成年人每天限玩1小时。

      

  2017年年底,全国多地现“儿童维密秀”,一些尚未发育的小女孩儿,穿着暴露,脚踩高跟鞋,在大人引导下摆出一些“成熟”姿势。《人民日报》发文痛批这种现象:这样的“审美”,究竟是展现儿童之美,还是迎合某些成人的低级趣味?这样的秀场,究竟是如冠冕堂皇宣称那般“展现儿童才艺”,还是商家敛财的手段工具?这些打着“童模”“才艺”旗号的培训机构和商家,在博足眼球、赚鼓钱包的同时,不知是否想过,自己是否应对这些孩子负责? 

   

  ——7——

  法律对家长的强行制约

      

  说起家庭教育,往往有些家长在孩子涉案之前意识不到它的重要性,甚至在孩子涉案之后也不能尽其责来挽救自己的孩子。2017年10月28日,强制亲职教育与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召开后,“强制亲职教育”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强制”意味着要强行要求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强制亲职教育是国家公权力强制介入干预家庭监护的一种方式,其目的不仅仅在于提升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更在于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据了解,对于多次拒不参加强制亲职教育的家长,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后果严重或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启动立案程序。

      

  2017年年底,一则《忍无可忍!镇政府把一群孩子家长告上了法庭》的文章在网络上受到大量点击,因5个孩子辍学,云南省兰坪县啦井镇镇政府将学生家长告上法庭。12月6日,啦井镇副镇长表示,目前3名辍学学生返回学校,另两人在下学期开学前复学。发生辍学情况主要是因为家长教育意识淡薄,并且受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这起“官告民”案件,体现了家长、政府都有保障学生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

   

  ——8——

  校园欺凌不可轻视

  5名未成年人被判刑

      

  2017年2月,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其间,五名女被告人还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2017年11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学者在评价这个案件时指出:“未成年”决不是可以免责的理由,在以往的类似案件中反映出,一些轻微的处罚既无法体现公正,又无法扼制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活动。本案中,法院充分考虑到被告人行为的主观恶性,考虑到对被害人肉体特别是精神上的危害性,对加害人判处实刑,这在以往的类似案例中非常少见。

   

  ——9——

  不断曝光的幼儿园虐童事件

      

  2017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曝光的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深深刺痛着公众的内心,就像是多年被黑暗笼罩的魔鬼突然被阳光直射。刺眼的不光是“幼教”这份职业,还考验着成人世界对此类案件处理的应急措施。

      

  从上海的携程亲子园到北京的红黄蓝幼儿园,从幼教对孩子的“生拉硬拽”到“喂药扎针”,其实,早在2017年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出部署。但为什么幼儿园虐童事件仍会频发?通过对近几年此类事件的对比总结发现,问题多发在民办园。据悉,目前民办园已占到全国幼儿园总数的一半以上。这个数字暴露出学前教育供需严重失衡,导致社会对各类民办幼儿园需求量大。此外,近几年民办园数量野蛮增长,有关部门也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事件发生后,教育部回应,要制定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且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切实提高保教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12月1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在社会各界的纷纷呼吁之下,希望政府部门能扛起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管之责。

   

  ——10——

  举办各种研讨会

  为未保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2017年12月3日至5日,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本次会议首次设立了“守护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分论坛。由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办。论坛汇聚各方力量,呼吁世界携手、社会共治,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除了这场世界范围内的盛会,在少年司法领域,不断有专家、学者和一线的司法人员组织各种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有关的会议,通过主题研讨,为少年司法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也正是因为这些少年司法人孜孜不倦的努力,才能使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不断完善。

      

  以时间和地域为节点,2017年9月22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周年表彰大会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研讨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对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年来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11月14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北京规则》的中国实践”研讨会在京召开。理论界的学术大咖和实务界的司法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推动国际规则与中国实践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