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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系经合肥市司法局1996年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系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长单位,座落于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中侨中心A座17层。本所拥有2000多平方米办公场所,配备先进的办公设备、系统的业务资料库和互联网通讯设施,办公环境一流。

本所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的律师队伍,现有工作人员91人。其中专职律师71人,兼职律师1人,实习律师15人,行辅人员4人;我所律师均具有较强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作为高起点、高标准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我所内设公司法律事务部、金融法律事务部、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投融资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建筑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民事法律事务部等十个专业部门。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尤以办理公司、金融、破产清算、投融资、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为主。

我所推行“公司化运作、专业化分工、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形成利益、资源、管理和目标相统一的整体。我所注重发挥集体智慧,讲求团结协作精神,以自身雄厚的实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美林所荣获过安徽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排名前五十强,首届合肥市十佳律师事务所、合肥市第二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合肥市第三届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并具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认证的破产管理人资格。美林所律师个人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志愿律师、安徽省优秀律师、合肥市优秀律师、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合肥市十佳优秀律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合肥市优秀女律师等荣誉称号。


  美林所以自身雄厚的实力,发挥集体智慧和团结协作精神,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美林所推崇“大美无华、众木成林”的发展理念,推行“公司化运作、专业化分工、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

美林所执业宗旨:捍卫当事人权益、弘扬法治精神。  
美林所执业原则: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