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怎么要求退款
程小姐在2006年12月4日通过淘宝网在一家网络店铺上购买了一款MP4,结果货送过来时只有耳机等配件,没有MP4主机,当时程小姐没有签收,在收件单上写下差主机后,派件员将货物带回货运公司。 事后程小姐通过货运公司的跟踪记录知道邮包已经于12月14日重新送回到深圳发货处,其间程小姐多次联系卖家,卖家以其已经发货为由,并以发货单为依据,她已经发货履行了职责,拒绝退款。程小姐有这家店在深圳的实体店铺地址和店主的联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请问律师她可以起诉她要求她退还购物款吗?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杨静律师答疑: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本案中网络店铺的卖家没有向程小姐交付MP4的主机,是一种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作为非违约方的程小姐可以选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也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程小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但是程小姐必须提供其与卖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及对方违约的相关证据材料。
- 下一个:点评集7请问合同一式一份有效吗?
- 上一个:点评集5请问单位这样做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