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美林所在本所十三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全体合伙人会议,本次会议由美林所主任龚英亮律师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首先由执行合伙人龚英亮、王宝钢和汪浩律师分别汇报2015年度工作情况,并接受考评,回答各位合伙人提出的问题;其次,由龚英亮主任专题汇报2015年我所财务状况,并回答各位合伙人提出的问题;最后,在龚英亮主任的主持下,按照我所章程举行下届所主任和执行合伙人选举,三位执行合伙人凭借优秀的工作成绩,获得了其他合伙人的高度认可,再次当选为执行合伙人,由龚英亮律师继续担任美林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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