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周利航) 2015年5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浙江温岭连恩青杀医案等4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并通报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邹雷出席通气会。马岩通报了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邹雷对连恩青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序等违法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去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并在4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指导意见及4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本次通气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共4个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故意杀人罪犯连恩青已于昨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介绍,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医犯罪审判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对受理的涉医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判。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155件。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重涉医犯罪。对于无端猜疑,蓄意报复,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被告人,坚持依法严惩,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对于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的,坚持依法严惩。
马岩说,去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6962件,审结23001件。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司法处理渠道,最大限度在立案、审判、判后等司法环节上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
马岩称,一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联系和沟通,鼓励、帮助医患双方运用法治思维,理性解决医疗纠纷。各地法院采取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派驻巡回法庭等方式,提前介入,诉调结合,为医患双方提供诉前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人民法院与相关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有效对接和优势互补。同时,人民法院还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出处理医疗纠纷、处置涉医犯罪的司法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马岩介绍说,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监督、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这一重要社会工程建设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