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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集10此类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08-18     浏览次数:8    
此类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

  20068月份的一天傍晚,陆某骑车接小孩放学回家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陆某和孩子均受伤并住院治疗。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对方全责。经鉴定陆某和孩子均构成伤残十级。在交通事故调解过程中,对方认为陆某和孩子是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应该按照农村标准计算,而陆某认为自己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已经在合肥生活三四年之久,孩子也一直随自己生活,按农村标准赔偿不合理,但是自己确实是农村户口。陆先生想知道交通事故应该赔偿哪些费用,伤残赔偿金应按何种标准计算?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杨静律师答疑:

  按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短期回农村探亲等不视为中断),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人身损害的伤残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如果陆先生符合上述条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陆先生在本案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金应该按城镇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