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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集8两份遗嘱哪份有效?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08-18     浏览次数:8    

两份遗嘱哪份有效
       

案例:沈大爷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今年初,沈大爷突发疾病住院,由女儿和女婿护理。危急之下,沈大爷将女儿叫到身边,口头立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女儿,一名医护人员和同病房的一位病友在场见证。经过抢救,沈大爷转危为安,同年十月份,沈大爷因病去世。在分割遗产时,女儿提出按沈大爷上次住院时的口头遗嘱处理。两个儿子则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沈大爷的女儿想问一下,沈大爷所立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杨静律师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沈大爷突发疾病,属于法律规定的“危急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且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符合法律规定的该类遗嘱的形式要件,在当时是有效的,但是事后沈大爷病情转好,危急情况解除,未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