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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安徽]安徽启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09-28     浏览次数:8    

         

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求医问药找专家门诊,打官司也要找专业律师,律师服务“术业有专攻”被提上日程。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我省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份之一,已于8月底印发《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选定合肥市、池州市开展试点。这标志着我省的律师专业水平评定机制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方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采取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按专业评定,不与律师职称制度挂钩。专业律师的评定范围限定为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等9个专业。评定的律师分别称为相应的专业律师。

每名律师参评的专业不超过2个。被评为专业律师的,不影响其办理参评专业以外的其他律师业务。没有被评定为专业律师的,也可以从事该专业律师业务。已获得2个专业律师称谓的,可以在注销其中1个或者2个后,申报其他专业的专业律师。

据了解,参评律师应当在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专业能力4个方面同时符合条件。具有法学博士、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学位的,应当在相关专业领域分别连续执业3年、5年、7年以上。曾经从事审判、检察、立法等法律业务的律师,其实际从事审判、检察、立法等法律业务的时间应计算为相关专业领域的执业时间。同时,参评律师还要满足在参评前5年内执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并且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