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下面来扒一扒有哪三点跟劳动法有关系。
一、劳动争议案件
这个是最直接的关系。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同人社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47.5 万件。
去年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是 47.5 万件,也就是说劳动争议案件要有一百多万,因为经过劳动仲裁的案件,大概有三分之一起诉到人民法院。劳动纠纷确实在不断长之中。不过遗憾的是,我本来想对比一下数字的,发现去年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根本都没有提到劳动争议案件,前年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也仅仅提到劳动争议字眼,都不如这次提到的内容多。但也看到劳动争议案件的地位确实很低。要知道司法考试去年才 6 分而已。
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也仅仅是蜻蜓点水,实际上这一点做的远远不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还有一个很长的道路要走。譬如举一个例子,达到法定退休的劳动者一旦提起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大都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往往会不予受理,将劳动仲裁前置架空,这一点就没有衔接,让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失去了实质的意义。
二、追回劳动报酬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23.6 亿元。
众所周知,劳动报酬仅仅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小部分,而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在劳动争议小部分案件中占一部分,在民事案件中占一小部分,在执行案件中也占一小部分。这样一算起来,劳动争议案件中追回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的数字,就少多了。具体是多少,真心不知道啊。
三、劳动者成了老赖要严厉打击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推进“信用中国”建设,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689 万例,限制 628 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 229 万人次乘坐高铁。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 1.6 万人,追究刑事责任 2167 人,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
其实,本来是与劳动法没有关系的,只是最近四个失信的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等的案件,将失信者与劳动连接了起来。通过上海、福建、江西的4个真实的案件,可以看出失信的劳动者有可能找不着工作、买不到房子、坐不了飞机和高铁等。我支持诚信建设,但我是不赞成如此手段侵入到劳动法领域的。失信者就可以剥夺劳动权了吗?会不会有的失信者有了工作,反而更加有利于还钱,进而更加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了呢?一棒子打死,真的好吗?